第十二章 狱中对话(1/1)

第十二章狱中对话

“但别人要是惹咱呢?”

“谁惹咱咱干死谁!”郭慕华也不是一个善类。

牛学恒笑了一声,“行,我听你的,不过老郭,开饭店没啥前途,我觉得。”牛学恒的心胸大着呢,一个饭店,即便是新源大酒店,友谊大宾馆这样的豪华场所,他也未必放在眼里。

“嗯,但事情总要一步一步来,先干好了饭店,然后再干其他。”郭慕华比较脚踏实地。

“行。”

下午的时候,郭慕华在刑警队里训练。经过前面的基础阶段,现在的他已经不需要扎马步,而是进入了实战技术阶段。吕芳圆把自己在警校学到的东西一股脑的全部交给了郭慕华,除了枪械方面的。这时的郭慕华对枪械也不是太感兴趣,他并不觉得他和他的兄弟们有一天需要动用真强实战的来应对危机。

吕芳圆穿着迷彩体恤,黑色的短裤,踩着白色的运动鞋,双手带着拳击手套,对着郭慕华一阵的猛击。

郭慕华不能挪动,而且只能防守,不能还击。

一番激烈的搏斗后,他终于被吕芳圆狠狠的一拳砸在了下巴,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眼前一阵黑,大汗淋漓的爬不起来。

“起来!”吕芳圆踢了他一脚,现在的吕芳圆就是一个变态s-m女王。

郭慕华咬着牙,”芳芳姐,歇一会行不,我头晕。”郭慕华捂着下巴求饶。

“不行!”吕芳圆瞪圆了眼睛,“当你面对敌人的时候,你觉得你能求饶吗?管用吗?”

郭慕华苦笑一下,“那好吧,接着来。”好不容易的爬起来。

说打就打,吕芳圆一脚朝他的小腹踢过来,郭慕华用右拳架住,紧接着,左肩膀又挨了一拳,砸的郭慕华呲牙咧嘴,但他不能还手,只能全力的防守,他架起左右两只的胳膊,盾牌一样的护在身前。这么坚持了几分钟中,左腿上被踢了一脚后,他终于支持不住的又倒地了。

这一次他精疲力尽,真的是爬不起来了。

“起来!”吕方圆凶巴巴的又踢了郭慕华一脚。

郭慕华挣扎了两下,起不来。

吕芳圆知道他不是装,嘟着嘴,低下身子,伸出左臂勾住郭慕华的胳膊,想把郭慕华拉起来。她的小臂轻盈柔软,但郭慕华疲惫的身子却很死重死重,她一下没把郭慕华拉起来,自己的整个身子反倒是扑到郭慕华的身上了,“呀!”吕芳圆惊叫了一声,两人倒地的时候,她的唇碰到了郭慕华的脸颊,胸前的柔软也贴上了郭慕华。

然后郭慕华腾的一下就爬了起来,力气比什么都大,爬起来后腿肚子转筋,紧着又一屁股跌坐在了旁边。

郭慕华羞的满脸通红,吕芳圆也有点尴尬,“好了,今天就到这吧。”慌慌的走了。

郭慕华爬起来,苦笑了一下,

晚上的时候,郭慕华接到了林诗音的电话。林诗音到现在也没有手机,郭慕华早想给她买一支,但她说什么也不要,郭慕华知道她是害羞,也是怕家里人问,所以没有给她强买。林诗音用家里的座机给郭慕华打手机。

”慕华,明天我和娇丽去市里,周晨雨也去……”自从高考结束,林诗音回家后,她和郭慕华已经有好长时间没有见面了。

“好啊。我到车站去接你们。”

“嗯。饭店怎么样了?顺利吗?我们去不打搅你吧?”

“不打搅,挺顺利的,我准备下一月8号就开业。”

“哦,”林诗音非常高兴。

第二天上午,郭慕华正准备到城北车站去接人,刚要离开饭店,忽然,有一个人走进了饭店。饭店还在装修中,大厅里乱糟糟,门口也没有招牌,所以这个人肯定不是来吃饭的,这个人进了饭店后,一屁股坐在摆在饭店门口的一把椅子上,大腿放在二腿上。

郭慕华愣了一下,大厅里只有他一个人,工人们正在二楼装修,陆张飞出去办事情,杨飞鸣他们还没有来。

“你是?”郭慕华礼貌的问。

这个人三十多岁,半秃头,光着膀子,穿着黑色的大裤衩,脚下是人字的拖鞋,身材不高,但黝黑壮实,很剽悍。特别的是他的眼珠子带着一点的蓝色,像是有外国人的血统一样。

“你就是郭慕华?”这个人开口很横。

“我是。”郭慕华还是很礼貌。

“我是冯丰峰。”那人说。

“哦。”郭慕华点了一下头,这个名字他听说过,自从赵天林跑路之后,郊区又冒出了一个新的老大,名字就叫冯丰峰,这个名字郭慕华只听人说过一次,但就清楚的记住了,只因为这个名字实在很奇特,连名带姓几乎都是一个音,读起来冯丰峰,乍一听像是风风风。

但他的名字是有说法的,他家姓冯,世代都是农民,生他的那一年秋天,收成非常的好,达到了丰收的顶峰,所以他爸就给他取名为冯丰峰。

冯丰峰从小就是一个坏痞子,八岁摸人一支笔,十岁就敢偷鸡,初中没念完就辍学,整天在社会上混,随身总是带着弹簧刀,看谁不顺眼就扎人,在郊区根本没有人敢惹。想吃肉的,到肉摊前一站,摊主就得给他割一块瘦肉最多的,冯丰峰这人也很讲究,拎着肉走的时候,总不忘记说一句:“给冯爷我记帐啊,今天没带钱。”摊主还得赔笑着送他,“冯爷慢走,下次再来啊。”

他正牛鼻的时候,赵天林从部队当兵复员回来,以赵天林的脾气,肯定容不下他,两个人很快就掐上了。冯丰峰虽然没有当过兵,但格斗能力却不弱,而且他自认烂命一条,杀一个够本,杀两赚一个,打起架来像疯子一样。很快就有一个外号叫冯疯子。

几次交手,冯疯子被赵天林打的落花流水,不过赵天林有家有业有公司,不是亡命之徒,轻易不想惹人命官司,所以每次都留冯疯子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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