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掩盖真相(1/1)

第44章 掩盖真相

既然白萍在海边发生过可怖的事情,而林祥又不知道,那么她很有可能在林祥不知道的情况下去了海边。但是她是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的家庭主妇,根本不允许她有太长的时间离开家,独自一人到海边玩耍。所以,她应该是有带着两个孩子一同去海边的。

我打电话给林祥,说要问他孩子几个问题,让他抽一个时间陪同孩子与我们见一面。

提到孩子,林祥变得十分紧张,我告诉他,白萍有可能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有领着孩子去海边玩耍,只是想要同孩子们确认一下,并不是什么值得担心的问题。

林祥闻听此言,语气缓和了不少,说他现在就在家里,我们随时都可以过去找他。

来到林祥的家,他的女儿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略大一点的儿子也就只有六七岁的年纪,全都蜷缩在林祥的怀中,在陌生人的面前,显得过分的依赖父亲。面对我们的问题,兄妹俩更是一问三不知,并且出现了“对立违抗障碍”现象,明显有说谎的痕迹,而林祥眼神游离,一直不敢与我们接触。我觉得,刚才在挂断电话之后,林祥一定对兄妹俩进行了询问,而在得知一些事情之后,命令两个孩子守口如瓶。

李茜见此,想要单独与小男孩谈一谈,但是男孩一直缩在林祥的怀中拒不配合,我便站起身向林祥告辞。

林祥将我们送出门外,没有给我们任何单独与小孩相处的机会,关上门之后,胖子对我说:“头儿,那家伙到底在隐瞒什么?难不成,他就是杀害自己老婆的凶手?”

报案人是凶手的案件屡见不鲜,若林祥就是凶手,那么他的演技不次于专业演员的水准。

白萍的案件扑朔迷离,似乎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人,都在隐瞒着一些秘密。难不成,真的只能从白萍恐惧的水鬼身上查起了!

我们回到了警局,诸葛老前辈他们清理出来一些东西让我们过目,我看到有天鹅形状的手机链装饰品,还有漏气的游泳圈,原子笔,相机盖,游泳帽,棒球帽,还有屏幕摔碎的手表手机等可能是游客遗留物,又可能是犯人或是被害人遗留下来的东西。

案件毫无头绪,一无进展,就在大家不知该从何处开始下手的时候,警局忽然接到另外一起疑似他杀的溺亡案件。

当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溺亡的人,竟然是之前我们在西餐厅进行问话的小胡子男服务员,而出事的地点,就在白萍尸体发现的海滩上面,死亡原因初步断定为石头击打头部致死,手臂处有防御创伤。

小胡子服务员应该就是白萍死亡事件的目击者,结果被杀人灭口了。

凶器没有留在现场,是海滩礁石岩处随手可得的石头,现场因为海水的冲刷,加上沙滩上面的足迹被破坏,可以说完全没有留下任何的可用线索。不过,眼尖的李茜,在小胡子男服务员的手中,发现了半个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蓝色塑料制品,应该是在与凶手搏斗的时候,被他扯下的凶手物品。

我们在尸体被抬走之后,前往小胡子男服务上班的餐厅进行调查,得知他叫胡明,事发之前,刚好是他下班的时间,西餐厅店内的监控视频,有拍到他一边给人打电话,一边走出餐厅的画面。

我急忙给徐荣打电话,问被害人的遗留物之中,有没有手机?

徐荣说没有,那么这表示,胡明的手机,有可能被凶犯拿走了,而他之前,应该就是在打电话同凶手约见面。而杀害他的凶手,应该就是杀害白萍的嫌疑犯,胡明是想要对其进行勒索,没想到却赔上了一条性命。

我让徐荣调查一下胡明手机最后的通话记录是打给谁?

很快徐荣那边便传来消息,说是与胡明进行最后通话的人,是一个姓刘的中年妇女的手机号,并把电话号码和刘女士的住址都一并发给我。

三分队多了一个精通电脑的人才确实效率快了很多,胖子笑着称赞徐荣办事还真利索,竟然这么快就连电话主人的住址都查到了。

我笑着回他:“强将底下无弱兵。”

胖子问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不谦虚了!

来到刘女士的家的门口,我示意李茜和胖子小心,如果刘女士是凶手,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说不定会作出伤人的举动。

胖子准备抽出配枪,但发现是在闹区,附近有很多商户居民,便只好作罢。

李茜上前一步,按响了门铃,然后站在门口左侧,胖子站在右侧的位置,我面对房门,将可能逃窜的路径全都封死。

一个中年女士为我们开了门,正是刘女士本人,她对于我们的到来感到非常的诧异。我们在说明情况之后,她说那个电话号码她早就不用了,也不记得是给别人还是欠费停机了。

刘女士真挚的样子并不像是说谎,我们意识到白跑一趟,正准备离开。刘女士忽然开口问我道:“有我儿子的消息了吗?”

原来刘女士的儿子孟瑞失踪一个月了,她还说自己儿子绝对是品学兼优的好孩子,绝对不会做出那种离家出走的出格事情。

胖子说失踪案不归我们管,我们是刑警,刘女士立刻露出失望的表情。

我问刘女士她儿子是什么时候失踪的?

她回答是夏初五月十五号的时候,而这个时间,刚好也是白萍开始出现恐水状况的时候。难不成,这其中有什么联系?

回到车上,李茜问我:“你不觉得,刘女士的儿子失踪,与白萍患恐水症的时间有些太过巧合吗?”

我打电话让徐荣查一下林祥孩子上学的地方,我打算避开林祥,对孩子进行询问,说不定,能够得到意想不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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