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洪荒文经验记(1/1)

看文容易写文难,尤其是写文的那个是自己时。写下一篇分享,顺便整理一下思绪吧。此文内容全部为一家之言,探讨欢迎,扣帽子就免了。

洪荒文,就是洪荒流,这个在起点算得上是一个不小的类别了。甚至由于其特殊性,它受到的关注还不小。

一、开始

若说奠定了洪荒流的基础的,当属梦入神机的《佛本是道》。虽然神机并没有说的太多,更多是以角色所言来说明洪荒时期发生的事情,曾经存在的人物纠葛,但是也足以大家定下个大概,进行发展了。

紧接《佛本是道》之后,正式将洪荒流作品打开大门的,我印象中应当是《重生混元道》和《仙道厚黑录》这两本。

作为先吃螃蟹的人,这两本毫无意外的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当时我还没有电脑,全靠盗版书摊买盗版书看,当时一到书摊那里,那老板就把这两本书介绍给我——他身旁还有一大摞。

当然,网上情形如何,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如果没记错的话,现在起点洪荒封神类作品中收藏最高的还是《重生混元道》。

《重生混元道》现在看来,可以说是最正统不过的洪荒流故事——主角穿越遇盘古、得馈赠、成人族圣父、逆天救后土、和后土女娲结为道侣……这是标标准准的王道发展路线,指导了接下来几乎所有的洪荒流。好像你穿越回去,最后混不到一个人族圣父、没办法讨得女娲后土做道侣就没法见人似得!

不得不说,这个套路我们现在看着十分俗气,但是他当时出现的早,所以当即令人眼前一亮,疯狂阅读。

而《仙道厚黑录》就是另一个类型——若说《重生混元道》是一颗红心,那这个就是三观不正。

这文的主角也是和盘古相遇,还拜了把子,但是这个主角的行事风格完全是街头混混流派的!他收揽天下群妖、聚集无数阴人狠人、让其余圣人纷纷害怕、畏惧。他去西方见美女,却不英雄救美,而是趁机打劫,抢回了美神……

可以说这文紧紧扣住了题目:厚!黑!

这种行事颇为古怪放肆的也很不错,而且看出来,作者在洪荒大世界的设定上下了一番心思。

他也成功了。

二、壮大

好吧,洪荒流的奠定之作、开山之作都已经出现,而且看起来还很成功,那么后续发展还成问题吗?

于是瞬间,洪荒流蓬勃发展。今天你和盘古拜把子,明天我收鸿钧做徒弟!今天你逆天改命救下后土,明天我把女娲拉进卧室……

洪荒文犹如雨后春笋,全部冒了出来。

接下来我就不一一叙述了,因为洪荒文实在是太多了。你现在打开榜单,榜单前十几名从来不缺少洪荒流的身影。若是赶上时候,一半都是洪荒流!

三、瓶颈

洪荒流蓬勃发展,应该是很好吧?

错了,洪荒流遇到了瓶颈。这个瓶颈从很早就已经出现,大概是08、09年就已经有了。

洪荒流的舞台和背景决定了他的发展路线!

开天辟地——龙凤初劫——巫妖大战——三皇五帝——封神之战。如果这时候还不够故事完结,还有西游和自创的无量量劫……

咱们说,写文要的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只有这样才能让读者欲罢不能。

洪荒流恰恰相反——读者什么都知道!他知道你接下来的发展路线,知道你接下来发生的一切!

那读者还看什么?

洪荒流刚开始的时候,凭借这个恢弘世界的神奇幻想,还能够支撑读者们阅读,可当无数洪荒流涌现,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甚至能背出十二祖巫全部名字,甚至形象的时候,洪荒流的吸引力还有那么大吗?

没有。

于是大家都用洪荒流做消遣,什么时候找不到好书,什么时候想要找点自我优越感,就去翻翻洪荒流。至于订阅,那就不用想了——这也值得我掏钱?

时光荏苒,当年的小白变成老白,洪荒流就愈发没有价值。

洪荒将死。

四、变化

事物面临死亡时,总要做出改变,虽然这种改变不知能够成功。

洪荒流同样如此。众多作者纷纷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写出新意。

我以几本印象较深刻的文来比较一下。

1.以身份做改变

最早的洪荒流都是穿越之后重新塑造肉身、或者化形。甭管他是什么九转金身还是盘古肉身,他都是新的身份,一个原本不该存在的人。

后来有了变化:大家开始魂穿夺舍。

选个人物,可以是有名有姓、洪荒中有他一笔的人,也可以是路人甲之类的龙套角色。依靠这种手段,迅速代入洪荒之中,并且安排先天性的矛盾冲突。

代替名望甚大的角色,举个例子:《极品通天》。

通天教主的角色不用说,大家都很明白,而且对他很是敬仰。而且代入之后,读者自然而然的就会想到一个必然面对的问题:封神之战中,我可是要被四圣围攻的!怎么办!该怎么避免这种局面!甚至打败他们!

看,冲突出来了!读者有了焦急的动力,有了阅读欲望!、

而代替小角色的:《招宝天尊萧升》

萧升就是被燃灯打死,夺了落宝金钱的那位。看,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这厮同样是有了冲突:天道之中,我要上封神榜,可我怎么能同意?

相比之下,从某种意义上,小人物的魂穿要比大人物的魂穿要好些:因为有发展空间!

你穿越成了那个牛叉的大人物上,自然而然的就会成为大人物,而且只会比他还牛!鸿钧还没成圣,你都已经和天道平级了,你接下来怎么写?一直的装高人,扮牛人,读者自然会厌倦的!就算还能保存在书架里不动,想必早早也不订阅了——人家想看的时候,自然就去看盗版了!

两种选择,各有优劣,看怎样发挥了。自然有装逼高人能够将装逼写的活灵活现,令人欲罢不能——不要怀疑,能人总是比我们想象的要多!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种换身份的类型中,有一些即为有意思的类型:它们靠着夺舍那人的奇特身份,造就了一系列的看点。

比分说:成为鸿钧、成为盘古、成为……纣王!

这里尤其要提出《我为纣王之傲啸封神》。这书的主角穿越成为了纣王,那么自然而然的就有了天大的冲突:纣王要死!纣王全家要死!纣王祖宗要被扒!纣王朝代要被毁!

当然,相较于这些,我更推崇作者的功力:在短短的封神那些年中,作者将猎艳、修炼、斗智斗勇、逆天改命、装逼等等手段融合在一起,成为了一个极为完整的封神大片!

即使从洪荒流开始到现在,能和他一比的,我觉得也是少数!

还有一本,《大道之后》。

这本的主角是架空的,不过印象中,他倒是开创了一个先例:穿越成人!

以往的洪荒流,大多一穿越就是混沌大神、先天神祗,乃是天地间第一道光、雾、树等等,反正尽可能的往好了写。像这种穿越成人的,倒是十分少见!

而主角穿越成人之后,当之无愧的以第一个人类、人之祖的名头成为了人皇!后来更是尊号华夏皇天氏!和其道侣并称皇天后土!

作者在剧情的节奏安排上不弱,而且装逼的功夫一流。在当时,我可是好好的跟着不放,乃是难得一见的洪荒佳品!

2.风格变化

洪荒流自出现以来,他的固定格式已经注定了主要精神:装逼!充大能!

而普遍对于圣人的定位,也使得洪荒流大多数都是一副“圣人无敌!又厚又黑!”的黑心角色。

这种情况下,一些风格独特的洪荒流一经出现,马上就受到相当的关注,最后也有不错的成绩。

《玉鼎新传》、《夔牛记》、《洪荒学者》

《玉鼎新传》,这个名字我记得不大清楚了,好像是这个。反正讲的是穿越成为玉鼎真人,和三清和睦相处,其乐融融;和众多二逼师兄弟之间共同发展的故事。

其故事内容我记得不大清楚,但主体氛围记忆犹新:相当的轻松愉快!三观很正!

看,凭借这个清新风格,我连书名都记不清了,却还能记住有这本书!

《夔牛记》。这个相当出名。虽然总体上没有逃得了那些主线剧情,但是实际上,其中的人物很有特点,圣人也不是那种“今天你算计我,明天我阴你!”的货色。再加上作者不错的情节掌控,可以说是优良品质!

《洪荒学者》更加神奇,他简直是以研究员的身份来观察洪荒之中的各种元素,穿插以故事的发展,当真是令人赞叹!

3.元素变化

洪荒流的悲惨状况使得作者们将眼光投向了其他元素,两两结合,最终生出了许多奇怪的东西。

早先有一本《带着主神游洪荒》,(大概是这个名字)。就是将无限的兑换元素融入了洪荒之中:想象吧,主角能够兑换出诛仙四剑!兑换出混沌钟!兑换出造化玉碟……

这书的节奏我记不清楚了,反正当时好像就是创意让我感兴趣,其他也就没什么了。不过作为试验,他确实是英勇的先驱者!

后来融合的元素就更多了,什么二次元血统、带着变形金刚等等一大堆。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洪荒和网游的结合:网络游戏分类中的洪荒故事做背景的网游!

最早的那一本我记不得叫什么名字了,不过最近的一本非常不错的是《网游之天狗吞日》。(这个最近有点远,而且此文以tj。)

4.补充:洪荒系列故事

这个是昨天下午忘记的,经人提醒还想起这么个类型。

洪荒系列故事,是指那些神话传说或者衍生出来的故事。我们将它安排到洪荒封神的分类中,其实有许多故事的背景比较奇怪,未必能和洪荒背景对得上,不过也就这样分了。而且有的却是被作者将背景设定和洪荒重合在一起了。

《重生成妖》、《重生西游》。

《重生成妖》的质量很不错,相当不错,而且北京的设定相当有新意,和洪荒有关但又十分新颖,尤其是嫦娥姐姐,嗯,很剽悍的嫦娥姐姐。

《重生西游》,宅猪的功力也不用多说,大家一看自明。

这两个都是从西游做开篇,比较少,给人的感觉非常好。

而类似的,还有穿越成小白龙、唐三藏等等。

重生成娶了天庭七公主的放牛娃董永,也是属于一个同一个类型,虽然时间有些不同。

其实在我看来,这种洪荒系列故事反而整体评价比从洪荒穿越强,生命力也非常强!

以董永和七仙女故事为例,我们知道的只是他和七仙女在老牛的撮合下成亲了,其余一概不知,这些空白的地方就是能够着墨的地方,出彩的地方!

洪荒写得太多,许多事情已经成了定式!如果按套路写,没新意;不按套路写,会有人认为是胡扯,然后就有指责……对洪荒流来说,故事情节的创新有一个很难把握的度,戴着镣铐跳舞,我觉得有点这个意思。

总之,现在的洪荒流确实情形不妙。

唔,写到这里,实在是写不下去了,想起来的就这么多。花了我将近一个下午的时间啊。

纯属一家之言,欢迎探讨,无需开炮。

照例,最后的广告,俺的文:《洪荒游戏场》http:///Book/2399039.aspx。属于元素变化类的洪荒流。具体如何,大家请看。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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