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合同(1/1)

中午放学之后,李小虎与同桌张小明一起,把昨天下午抄写的小说稿子,送到《神州武魂》杂志社,谢龙君也守诺支付了稿费。

卡里有了钱,李小虎就拉着张小明去电脑城配置了一台电脑,也没有要电脑城用车子送,两人自己抬着回去。

“咦,小虎你这搬什么东西呢?”两人刚一进书店,常清文就看到了,“小明,你也来了,吃饭了没?”

“已经在学校吃过了,常阿姨,”张小明是住校生,家不在中海市区,以往可没少来李小虎家里混饭吃,跟李小虎的父母都是惯熟的。

“我买了台电脑,爸,你下午有空给家里拉一条网线呗,”李小虎抬着电脑往楼上去,一边随口问道:“大哥中午没有回来?”

“没回来,说是在外面有事,”李正山奇怪看着儿子,问道:“小虎你什么时候有钱买电脑了?老大给你的钱?”

“正山,你有没有发现,你两个儿子最近都神秘兮兮的,”李小虎还没答话,母亲常清文就先笑道:“老大一早起来,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也不说有什么事。这个小老虎就更不得了,居然都学会玩电脑了。”

“老大最近在剧组跑龙套,忙是应该的,中午不回来倒是没什么,”李正山笑呵呵的道:“就是小虎这两天变化有点大,让我很不适应,难不成还真是浪子回头金不换?”

李小虎就有点心虚,低头抬着电脑箱,没有答话。

“对了,老大要是真成了明星,你可以给他做经纪人呢,”李正山见儿子闷不吭声的上了楼,也不以为意,笑着向妻子道:“你以前就是做这一行的,接触过那么多明星,也不说帮帮老大?”

“老黄历了,十几年前的明星,如今都要加上‘过气’两个字,”常清文没好气的白了丈夫一眼,“而且说实话,老大想进演艺圈,我是不怎么赞成的,他的性子太直,圈子里很多事情只怕都会看不惯,我怕他将来刚极易折。”

李正山笑了笑,道:“我倒是觉得,老大应该比你想象的要圆滑,他做事都很有分寸的。不过玉不琢不成器,他想做明星,总要自己去闯一闯,你现在不帮他也没错。”

“我哪有说不帮老大了?”常清文不悦道:“自己的儿子,我还能不帮么?只是他现在都还没毕业,总要先积累些经验,磨练一下,我以后才好找人给他创造机会啊,揠苗助长可不是好事。”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李正山倒是好脾气,从来不跟妻子争辩。

……

“虎子,你什么时候学会装电脑了?”张小明见李小虎只一会的功夫,就手脚麻利的把电脑弄好了,不由钦佩万分。

李小虎快笑死了,随手按下开机按钮,等待电脑启动,“主机箱人家都已经给我安装好了,系统也都做好了,我现在就是插几根数据线而已,这也叫装电脑?”

如今电脑虽然已经开始走进千家万户,但大多数人的电脑水平,仍然还停留在开机、关机这个阶段。张小明无疑更是小白中的小白,废物中的污染物,他甚至连电脑开机都还没学会……以往偶尔进网吧,里面的机器都早已经是打开的,完全不用他去操心。

“OK了,”看着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的win95画面,李小虎也没有多少兴趣操作一下,让开位置,向张小明道:“要不要玩一把?”

在电脑城里装系统的时候,赠送了好几款正版游戏光碟,红色警戒、魔兽争霸、星际争霸,一个都不缺。不过李小虎无论前世今生,都并不怎么热衷玩这种单机游戏,现在又没有什么网络游戏可玩,这台电脑摆在房间,也就只有当打字机使用。

张小明倒是真有些手痒,大呼小叫的玩了一把魔兽争霸过瘾,才恋恋不舍的回去学校。

整个下午,李小虎照例是睡觉,直到最后一节课结束,才被同桌叫醒。

“虎子,你最近走桃花运了啊?”张小明向教室门口努努嘴,羡慕不已的道:“林月居然又来找你了,难道是你上午写的情书见效了?”

“都跟你说了,那不是情书,只是歌词而已,我这么拉风的帅锅,泡妞还需要写情书吗?”李小虎觉得有些头疼,这个问题他中午都不知道解释多少次了,无奈同桌就是执迷不悟,“起开,让我出去……”

刚走到教室门口,林月就嫣然笑道:“我大哥来了,在校门口等你呢。”

“那我们走吧,”李小虎当然知道林月是为什么来找他,点点头道:“其实根本不用那么麻烦的,叫你大哥随随便便送点钱来就好了,这五首歌又没有注册版权,哪用签什么转让合同?你大哥直接拿去唱就是。”

林月就摇了摇头,认真的道:“这怎么能行?版权转让是很严肃的事情,为免以后起纠纷,现在就不能怕麻烦。”

李小虎耸耸肩,不做争辩,事实上他也想去见见未来的大舅哥。

林轩的相貌倒是没出乎李小虎的想象,非常英俊,标准的奶油小生,很有潜力成为一个偶像派的小白脸,看来兄妹俩的基因都是优良品种。

林轩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边还跟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简单介绍了一下,中年男子叫潘杰,是林轩的经纪人。

“李先生,这是歌曲版权转让的合同,”因为晚上还有晚自习要上,时间并不充裕,大家也就没有多废话,潘杰拿出一叠打印好的合同,递给李小虎,“你可以先看看,如果有什么问题,我们再商量修改。”

李小虎当着林月的面,不好对大舅哥太热情,拿起合同,翻看起来。

“不会吧,一首歌才值三千块钱?”李小虎翻看到转让价格的时候,差点失声叫出来,心中暗自盘算道:“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这些全都一股脑的转让出去,不就等于这首歌以后完全没哥们儿什么事了?以后连版税都没的收,这何止是贱卖啊,大舅哥啊大舅哥,你可真是不厚道。”

李小虎以前从来没接触过娱乐圈,不怎么清楚里面的行业规则,但是他前世读过很多重生类的小说,里面的猪脚随便写几首歌,都能赚到大把钞票,可怎么到他这里,这知识产权就变这么廉价了呢?

见李小虎脸色不虞,林轩有些忐忑的问道:“合同有什么问题吗?”对这五首歌,林轩打心眼儿里喜欢,知道只要拿下这五首歌,肯定能一炮而红。都说无欲则刚,现在林轩心中小算盘打的叮当响,当然也就刚不起来。

有什么问题?问题大了去了,李小虎有些不爽的斜乜着未来大舅哥。

其实让李小虎把这几首歌全送给大舅哥,他也是心甘情愿的。可要是大舅哥存心想占他的便宜,那就会让李小虎很不爽了。

很多人都这样的心理,我的东西可以给你,但你不能主动找我伸手要,你一伸手,我就要不爽。这是个很多人都有的通病,李小虎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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