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非血之通灵(1/1)

终究还是因为变身的兴奋劲还没有完全褪去,郑磐选择且打且退的战略,敌方触手怪具备海魔的一切特性,无论是眼球数量还是复原速度,都相差无几,毕竟郑磐使用一招解决海魔,倒也没有真实的考量过对方的实力,眼下机会倒是有,就怕郑磐不愿意啊。

若是caster能够召唤些稍微正常点的怪物,或许郑磐还可以用奥特曼的心态去面对,触手的观念深入人心之后,就一百个不愿意去触碰这种生物,对于男性而言,触手也并非是福音。

“狂暴吧!”随着caster一声令下,修格斯浑身的触手都开始躁动,猛地一拍水面,直接腾空而起,以泰山压顶之势,朝着郑磐盖落,然而同样的招式对郑磐而言,已经没有多大的用处了,第一次没中,第二次同样不可能会被打中。

然而对方似乎学聪明了,数不清的触手第一时间缠住了郑磐的四肢,牢牢的固定住郑磐的身形。

相比起海魔而言,修格斯并没有所谓意义上的嘴巴,乃是一团无定形的原生质肿泡,现在的这幅模样也是为了适应所谓的环境而进化出来的特定形态,借由一切可吞噬之物,不同于海魔的‘吃’,修格斯是融合吞噬类型,就像他缠在郑磐身上的触手开始分泌出一些无色的液体,渐渐覆盖在郑磐的表面。

下一刻,他的形体已经将郑磐的身体全部覆盖,被紧紧束缚的郑磐自然不会坐以待毙,然而力气却仿佛突然消失了一般,让他无处着手,想来对方分泌的液体必定含有剧毒,不然以自己这种巨型的身体也会中毒,足以说明对方的厉害。

“热能光线!”变身雷欧奥特曼之后才能使用的技能,浑身散发出高热,虽然威力一般,但据说温度是相当的高,就是不清楚对方吃不吃这一套了,死马当活马医了。

由于散发着高强度的光和热,那些从修格斯身上所分泌的液体开始蒸腾,空气已经产生了扭曲,从郑磐的身上所升起的黑色恶臭气体再一次让他感到苦不堪言,幸好这一次见效比较快,随着雾气的增多,郑磐快要重新掌握住自身的力量。

另一边,saber、rider、lancer三人聚在一起,朝着caster所在的方位投射出‘不怀好意’,不对,应该是天经地义的目光,为了能够不让caster再继续疯下去,不让这个世界在遭受损害,更加不能让圣杯战争变得无法持续下去,所以caster必须死。

由于没有之前海魔的阻挡,目前的caster只是单纯的浮在半空中,指挥着那个触手怪物大杀特杀,幸好被红色巨人所阻挡,剩下的,就只要他们三人的问题了,众所周知,caster的代表着令咒,没有master会闲令咒多的,rider的ncer的master肯尼斯以及saber理论上的master郑磐都在现场,不过只有韦伯一人是处在明面上的,就算如此,韦伯也不可能会放弃这个大好的机会。

“rider,出击吧!至少让我们拿下这一次的首胜。”韦伯提议道,可惜作为servant的rider并未有所动作,他盯着saber以及lancer,场面难免有辛重。

“lancer,去干掉caster,这是命令。”

肯尼斯当然不会放过这种好机会,当下以master的身份下达了指令,他早就安排好了,若是lancer以骑士道的荣耀来做挡箭牌的话,他不会吝啬令咒的,反正他还有三枚,只要干掉caster,令咒就会得到补充,说不定还会多出来一些呢,何乐而不为呢?

看到lancer不为所动,肯尼斯直接动用了master的权利,手背令咒特有的红光开始闪烁。

“lancer,以令咒之名,去取下caster的性命。”

令咒作为强制命令,具有最高的优先级,可以无视从者本身任何意愿,从而达到最终的效果,也就是说,对从者而言,令咒就是绝对指令,绝不能够违背的存在。

肯尼斯既然下定了如此决心,lancer也不可能在继续待下去了,当下,手中破魔的红蔷薇朝着caster的身体,用力的投掷了过去,毕竟lancer作为枪兵,既没有像rider这样的代步工具,有没有如saber般能够在水面上行走的能力,作为枪兵的他,投掷是最适合不过的能力了。

看到lancer的动作,rider和saber罕见的并没有阻止,眼看破魔的红蔷薇就要命中还沉浸在魔术中caster那脆弱不堪的身躯,肯尼斯的呼吸也变得粗重,可往往总会有那么些意外发生,一道血线突兀的出现,将本应该命中caster的魔枪打飞,一道人影自远处飞奔而来,赫然是卡米。

作为caster新任的master,他可不像雨生龙之介一样是个普通人,他的能力相较于servant而言也是不逞多让的,出自死囚乐园的控血者,罪之枝能力拥有者,整天带着一个乌鸦面具到处显摆,在这里倒是没什么,在他所属的空间内,那可就是死/神的代名词,无论哪个队伍都不愿意在任务场景中遇见他,因为结果只会是团灭,大伤元气两种结果,在郑磐面前吗?倒也还真不好说,双方应该不能算是同一地平线的人物了。

然而,目前郑磐正疲于应备修格斯,卡米自然有空闲来参与这一场多数servant围剿caster的剧情。

“你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卡米的出现,自然给予在场的master不小的冲击,能够对付servant的只有同样身为servant的存在,从卡米刚才打飞lancer的魔枪的举动看来,对方绝对是具备强悍的实力,若是没有发现对方手背上令咒的话,还真的将这家伙当成是servant了。

“不可能,怎么会有master能够抵御来自servant的攻击,何况那一击的威力……”韦伯吃惊道,哪怕他不说,众人也同样猜得到接下去的话,的确,作为master而言,这个戴着面具的家伙实在不符合常理。

saber表情上倒是没多大变化,她已经见过像郑磐这样的非人类存在,自然不会对卡米的行为太过于惊世骇俗而害怕,对于saber而言,依然有克敌制胜的把握。

“万分感激,能在最危急的关键时刻出手相救,我吉尔斯·德·莱斯会竭尽所能,帮助我的master取得最后的胜利。”caster鞠了一躬,朝着与红色巨人交战的修格斯下达了几个命令,再度开始念叨起难以理解的咒语。

“不好,快阻止caster,那家伙还想继续召唤点什么,光凭我们的力量对付海魔都足够吃力了,何况地方的master还虎视眈眈,rider!”韦伯吼了一声,让rider带着他身先士卒,他知道自己人微言轻,不这样做反而得不到别人的重视。

rider自然也明白韦伯的想法,相比起对付海魔这种庞然大物,像卡米这种一反常态的master反而更加容易收拾,总归来说,master就算再强,也绝不可能超越servant而**存在,这样的话,圣杯战争岂不是要乱套了,郑磐这样的例子有一枚就已经足够了。

“看别人看扁了啊,看来是时候拿出点真本事来了。”从口袋中不紧不慢的拿出一枚珠子,上面一圈圈的螺纹,就是之前所介绍到的轮回眼,只剩下一只眼睛的轮回者,除了之前使用象转之术所具备的的必要道具之外,在这里又能充当什么用途呢?很快,卡米就给出了答案。

“通灵之术!”

通灵术类属于忍术中的特殊之术,属于时空忍术的一种,本质就是召唤生物协助忍者战斗,是一种非常实用并且非常独特的战斗型忍术,受到忍者高手的一致青睐。

通灵术主要分为两大类型——血之通灵与非血之通灵。血之通灵的原理——施术者和任何一种生物定下血契(详细方法请参考鸣人和蛤蟆一族签定血之契约的片段),然后在自己喜欢的时候运用忍术将他召唤出来,是一种空间忍术。

除了血之通灵以外,火影中还有一类通灵,归类为非血之通灵:非生命型的禁忌通灵术—秽土转生——并非以血为媒介的通灵,让已死之人再次在世上复活的可怕禁术,召唤时消耗查克拉。为了让死者的灵魂再次来到这个世上,为了让灵魂固定,必须以活的人体做祭品,让灵魂寄生在祭品之内。

同时祭品的周围会布满一层灰尘,让祭品回复灵魂原有的样子。在灵魂的脑子里种下事先封印好的符咒,然后用意念控制灵魂,抹杀灵魂原有性格.使他变成一个单纯的杀人傀儡。

召唤后的这个过程估计是不消耗查克拉的,消耗的是施术者的精神力,也就是念力启动时可能对施术者的精神和身体上有一定负担,但和查克拉应该没有关系。当然如果卡米具备这种级别的bt忍术,根本不需要借助caster的手来做什么,大可以和郑磐对着干,毕竟像火影当中提到的,只要有尸体,哪怕是神都可以召唤给你看,好吧,这并不是原话,不过事实的确如此。

这里所要介绍的是畜/生道轮回眼独有的通灵术,可召唤大量不同类的通灵兽。在畜/生道佩恩与自来也对战时,能够使用九种不同的通灵术(龙虾、变色龙、狗、始祖鸟、犀牛、野牛、佩恩、熊猫、蜈蚣),它们的眼睛也无一例外都是轮回眼,而且畜/生道在召唤时并没有像主流通灵术那样用上自己的血,而是和秽土转生一样,结印后双手合十。

他既然拿出轮回眼,又施展通灵之术,不外乎是借助轮回眼之利,开启畜/生道之门,达到召唤这些召唤兽的目的,其实我认为畜/生道完全可以召唤更多的怪物,至于这里只提到九种,也是比较具有象征性意义的怪物,实用性自然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而在这种场景最有优势的自然是龙虾喽,可惜的是,卡米本身并不具备轮回眼的血统,所以没有办法指定召唤,只能变成随机召唤,这不,随着一声牛吼,野牛直接出现在场地上,幸好野牛的体型也足够庞大,河水只没到它的小腿处。

“哞……”鼻孔喷出一连串的白气,朝着岸边的lancer以及saber发动了冲锋,因为rider目前作为神威车轮之上,飞行在空中,野牛根本无能为力,自然只能将目标转变一下。

然而感受到野牛的嗥叫,拉着神威车轮前行的两头神牛似乎也不甘寂寞,同样是两声牛吼,让卡米大跌眼镜的是,野牛竟然听到这两声叫喊,直接停止了前进的脚步,反而望着天空中的两头神牛打了个响鼻,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这样下去可不是个事,卡米果断再度使用了通灵之术,同样是因为轮回眼残缺的关系,召唤兽只能存在一只,随着一声阴冷的啼叫声响起,野牛‘砰’地一声化成一团白雾,而始祖鸟开始活跃在这个世界上。

最主要的是始祖鸟还会飞,这可不是什么史前生物,来自火影世界的始祖鸟自然有其的特别之处,虽然翅膀不大,但飞行的速度却不满,这回却是rider遭了秧,始祖鸟看样子是瞅准了rider,直接朝着他冲了过去。

对此,韦伯吓得大叫,rider反而义无反顾的举剑朝着始祖鸟冲去,既然被称呼为征服王,那自然具备能够征服一切的信念,区区一头杂毛鸟,又怎么能让他退却,体型再大又有什么用。(记住,或且“”,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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