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鲜血之前的咏调(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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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福嘴角挂满了温和的笑意,将纹饰着艾伯伦荆棘花花纹的高脚酒杯杯杆夹在了食指与中指之间,缓缓走向了神启酒馆最偏僻的一方小角落,在花费了无数精力的可怜侍者塞斯那双足以杀死任何无上存在的愤恨目光中一屁股坐了下来。

是的,作为一名曾经的贵族,他可不是坐在肮脏的水泥地上,而是在那张布满郁金香花纹的鹿皮绒椅上使劲扭动着屁股,满脸欢愉和享受。

古老的大陆传言中高脚酒杯是神明的创造,为了是朗姆酒的热量不会沿着杯杆传递到那些贵族的皮肤上,所以设计出了‘高脚’这一新概念,但是如今这种所谓的神明恩赐对于某个尚在幼年的不详异端貌似毫无作用,因为高脚酒杯在他的眼中可不是只能满载着名贵温醇的朗姆酒的珍贵物品,也许将普普通通的冰水放在里面也会别有一番风味呢。

安士白拉拢着脑袋,再也看不见他身上有一丝一毫遭受世人畏惧的大异端风采,反而是一脸苦涩的端着杯冰水小口抿着,坐在让他遭受一切折磨的始作俑者对面叹息不已。

“汪...”

黑皮野狗‘教皇’用那对深情的眼眸凝望着摆在地上的那杯布满了漂亮花纹的高脚酒杯,接着一声凄凉的呜咽,仿佛这种悲惨的待遇让他明白了自己的真正品种,一路劳苦功高颠沛流离吐着舌头拉着那辆吱呀吱呀乱叫的破旧马车,结果连一条骨头都换不到,强忍着一口咬死某只吝啬混蛋的冲动,它怒气冲冲地亦将目光随着自己的主人重新投向了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李来福哭笑不得的望着这两个可爱的家伙,然而看见了那两对充满了抗争精神的眼眸正在死死盯着他之后,这位吝啬的贵族也是没理由的一阵毛骨悚然,略到讨好的轻声说道:“嘿,两位兄弟,这杯神启酒馆的奢华陈酿味道怎么样,要知道,这可是大自然规则的真正产物,而且只需要两枚铜币。”

“味道很好,比朗姆酒温和,比紫桑椹果汁要清淡。”

安士白咬牙切齿,左手死死按着腰间的那柄黑色长剑,仿佛想要吼出来。

“尊贵的贵族阁下,我就想问你,难道说这就是我们奉献了成吨汗水和努力之后换回的报酬?一杯冰水?”

“还有高脚酒杯...纹饰着艾伯伦皇室风格的荆棘花呢,这可是神明的馈赠。”

李来福小声提醒到,顺便满脸享受的品尝着手中的美味。

安士白就像是没有阳光和雨露浇灌的蓝曜花般萎了下来,唉声叹气了一番,惆怅的看着属于自己的那份‘神明的馈赠’。

“光明神在上,多谢您老的馈赠。”

安士白无力的叹了口气,然后将那杯冰水一饮而尽。

别说,一路舟车劳顿之后来这样一杯解渴的玩意,还真是有种莫名的舒爽,这让安士白想到了自己脱光了衣服顶着烈日在冰川上打滚的旖旎情景。一个哆嗦,他回到了现实,尽管看着此刻依然满脸享受的某个混蛋十分无奈不爽,但也没有一开始的怨声载道了,至于可悲的黑皮野狗‘教皇’,已经望眼欲穿的将目光投向那块木板对面的‘科特之光’佣兵工会了,嘈杂喧闹,几位佣兵正在里面喝着烈性白朗姆酒高谈阔论,至于话题无非是诸如‘如何粗暴高效的虏获一位少女的芳心’‘哪里可以赚到更多的银币然后换取姑娘的芳心’之类有关下体的问题,对低调安静的神启酒馆他们根本熟视无睹,当然这一切由于生殖隔离的原因对‘教皇’毫无触动,它的目光是被哪一盘盘散发着焦香的烤肉所吸引过去的。

有道是虎父无犬子,人穷志短,狗饥人馋,安士白本着主仆上下一心不抛弃不放弃的游侠原则忘了一眼遥远的烤肉和朗姆酒,在面目庄严肃穆的质问起将他带上这条坑坑洼洼的道路的混蛋。

“有脑袋的吝啬贵族阁下,我想请问你为什么要拉着我们躲在这样一个偏僻的角落里品尝冰水,为了体现的您的简朴无私?还是你对黑暗有种莫名的情愫?我和我的朋友倒是无所谓,但是您要想想这位跟在您身边的孩子!”

安士白大义凛然的伸出手指,指向了在一旁捧着高脚酒杯仔细观察的琴,无辜的小女孩抬起了头,睁着一双真正纯洁无暇的大眼睛,望着这位总是长吁短叹并且一路都在念叨着奇怪话语的大哥哥。

“你看她面黄肌瘦的样子,哪里还有一点水灵的模样,无论是光明神还是撒旦,都会鄙夷你这种邪恶的主人,如果说你还心存一点善意的话,现在就应该去花上几个金币买几片烤肉,在捎带上几杯温醇的朗姆酒,如此,才可以体现你身为贵族的高尚和无私。”

安士白唾沫横飞的讲完了他的**,迎来的依然是李来福的不动如山。

将最后一口冰水喝完,李来福感觉浑身的疲劳都已经消失殆尽,他没有安士白的强大实力,也没有奢侈的具有恢复体力功效的魔法药水,故此只有按照最为原始的方法来消除身上的一切的不良状态,面对危机时,现在他可能无法抵抗,但起码还剩下两条能蹦能跳的腿,目前唯一的手段,可要好好使用。

扫了眼神启酒馆和科特之光佣兵工会,再谨慎的看了看躺在木椅上闭目养神的黑袍老人,李来福缓缓低语:

“安士白,首先我要告诉你,我不是琴的主人,我是她的家人,她也是我的家人。”

安士白一怔。

转眼看着此时已经低着头在微笑的女孩,仿佛意识到自己无意间触犯了一个本不该踏足的禁区。

眼前这个男孩可不是什么信仰光明神的仁慈信徒,甚至可以这么说,能够和他同时发现‘隐杀之血’中最后一名杀手,并且痛下杀手的人,绝对不是一位只会在女人肚皮上跳舞的贵族自嗣,而这样一个勉强可以用‘冷血’形容的家伙,却肯一直将一位看起来什么都不懂的累赘带在身边,这一点就已经让人匪夷所思了。

况且,枭雄之所以为枭雄,是因为这种人的背后没有被充满正义光环的枷锁束缚住,怒了,可以忍住,等到黑暗到来,再拿起刀,躲着光明解决一切,晨曦出现时,他依然是个受到光明庇护的大人物。

在安士白眼中,李来福不仅是个该被绑在十字架上烧死的异端,更是一个必定会在未来的时代中崭露头角的枭雄。

这一点,从他第一次在憎恶山脉中,拿出马克斯家族珍藏的朗姆酒时就已经让人深信不疑了。

微微张了张嘴,安士白似乎想要说什么,但李来福明显不准备在这个问题上浪费对他而言比生命还要珍贵的时间,转瞬间这个吝啬的贵族混蛋又露出了那张让人恨的咬牙切齿的微笑面庞。

钩了钩手指,李来福对安士白使了一个眼色,示意他注意科特之光的那几位佣兵。

那里喧嚣而又吵闹,仿佛被一层厚厚的烟雾所笼罩,丝毫看不出那块土地有一丝一毫昔日那位‘微笑剑圣’的风采,几位各具职业特色的佣兵时而毫无顾忌的大笑,时而将一双眼睛对着几位身子窈窕的女性侍者投去不怀好意的目光。

李来福哭笑不得的一把扭过安士白的脑袋,这个混蛋竟然随着那些糜烂佣兵的目光而也将注意力放在佣兵工会中那些女性侍者丰满胸部上面,真让人叹息这个家伙以后相较于会死在光明教廷的十字架上,更为可能的是被某些个搔首弄姿的少妇用胸膛给闷死。

“大胸少女,异端好逑。”

安士白嘿嘿一笑,罕见的有些脸红。

李来福沉思了一会儿,忽然将左手握成一个空心拳,放在了自己的眼眶上:“

异端游侠阁下,你发现了没有。”

李来福透过这个孔,看见了很多,眯着眼打盹儿心里却比谁都亮堂睿智的的黑袍老人,拿块破布擦拭着魔法水晶的嘴里不停碎碎念的侍者塞斯,喧嚣的佣兵,充满烈性的白朗姆酒和散发焦香的烤肉。

他们存在,但不会永远存在,这个世界虽然狭隘,却更加真实。

安士白一怔,从他‘大胸少女和一位异端的缠绵悱恻的爱恋’的浮想联翩中醒了过来,看着发了神经般的怪小孩,不明所以。

“只有身处这个世界之外,才能够更加清晰的观察这个世界。”

李来福认真的说道。

“是啊,比如我刚才发现科特之光佣兵工会里面的小妞可真不错,比达尔萨斯游侠工会起码要高出了两点五分。”

安士白马上接下了话茬儿,一摊手,得意洋洋的笑道:“光明神老混蛋在上,你说我要不要将自己的游侠长袍给扒了,然后去注册个未来可能名震大陆的佣兵团呢,这样说不定可以帮助我虏获那些少女的芳心啊。”

李来福苦笑着叹息,他自认为已经很混蛋了,没想到这个时而愚蠢而是抽风的游侠比他还要不靠谱,他的叹息声还在神启酒馆中回荡,忽然一阵截然不同的声音响起了。

圣洁,宏大,仿佛这种声音天生就是为了驱逐黑暗而诞生。

李来福愣住了,脸上的苦笑更甚一分。

“他们来了,很快啊。”

这个孩子很清楚现在的情况,七年沉淀他知道很多有关那些至高无上的大英雄们的规矩。

传说中的第三次光明与黑暗的交锋,天空中传来了阵阵吟诵,代言黑暗的邪恶势力如折翼海鸥般坠落,光明骑士手中的长枪绽放神圣辉煌,高唱着哈路利亚的牧师,将十字架轻轻放在嘴唇上亲吻。

这就是光明教庭出行前的战歌《永夜溃散》的内涵,在它响起的地方,必定有血和骨的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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